日期

08 月 29 2026 - 08 月 30 2026

活力社區—2026夏日競技嘉年華

日期: 2026/08/29 ~ 30

地點: 奧林匹克體育中心-曲棍球場

主辦單位: 體育局

詳情:  報名

1.        基本資訊

主辦單位:體育局

活動日期:2026年8月29-30日(星期六、日)

活動地點:奧林匹克體育中心-曲棍球場

活動分組:公開組、政府部門人員組及親子組

2.        分組規則

組別

對象

隊伍組成要求

形式

公開組

1976 – 2011年出生之澳門居民 –     正選:5名(至少1名女性);

–     後備:最多2名

以男女混合隊際、康體競技形式進行,全隊協力完成大會指定關卡,以最短總時間排名,設初賽、複賽、決賽。

政府部門人員組

–     1976年或之後出生;

–     現職於同一政府部門之人士;

親子組

–     兒童:2012 – 2019年出生之澳門居民;

–     陪同人員:1976 – 2011年出生之澳門居民

–     每隊由1名兒童及至少2名陪同人員組成;

–     上限為5人

體驗性質,不計算成績。

3.        報名詳情

組別

名額上限

報名日期

報名方式

公開組

70隊

即日起至8月27日

17:00

buy.gooutmall.com/summersportsfestival

政府部門人員組

20隊

親子組

200隊

 

3.1    所有組別均免費報名,名額先報先得,額滿即止;

3.2    如各組別之報名隊數不足8隊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組別之賽事;

3.3    倘主辦單位發現有任何虛報身份資料之情況,可取消參賽資格。

4.        賽制

4.1    公開組及政府部門人員組:

–          初賽:共兩回合,按總時間排名,時間最佳的半數隊伍可晉級複賽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複賽:前4名隊伍晉級決賽,第5至10名隊伍獲頒「優異獎」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決賽:由複賽前4名角逐冠、亞、季、殿軍。

4.2    大灣區友誼賽:

–          由來自大灣區的邀請隊伍組成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初賽:共兩回合,總時間最快的4隊晉級決賽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決賽:4隊的成績將與「公開組冠軍隊伍」的成績合併比較,最終排名冠、亞、季軍;

4.3    以上每輪最多4隊同場作賽,所有參賽者均需完成賽道上各競技項目,以總時間計算成績。

 

5.        活動日程

日期

時間

內容

8月29日

(星期六)

14:00-14:45

親子組檢錄

15:00

親子組活動正式開始

17:00

親子組活動結束

8月30日

(星期日)

09:00-11:00

參賽隊伍體驗練習

14:00-14:30

公開組及政府部門人員組檢錄

14:30

比賽正式開始

17:00

頒獎禮

6.        獎勵

6.1    出賽隊數與獲獎之比例:

實際出賽隊伍數量

不足8

達到8

9隊至16隊

17隊或以上

獎勵

不作獎勵

冠軍一名

冠、亞、季、殿軍各一名

前十名

6.2    各獎項之內容:

獎項

內容

冠軍

獎盃一座、澳門元3,000元體育用品禮券

亞軍

獎盃一座、澳門元2,000元體育用品禮券

季軍

獎盃一座、澳門元1,000元體育用品禮券

殿軍

獎盃一座、澳門元800元體育用品禮券

優異獎 (6名)

澳門元500元體育用品禮券

大灣區友誼賽

冠、亞、季軍各得獎盃一座

紀念品

所有參賽者可獲贈紀念品乙份

7.        上訴規則

7.1    可上訴範圍

僅限下列客觀問題,始得提出上訴:

–          總成績錄入錯誤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計時設備故障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未發生犯規卻遭錯誤追加罰時或罰則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關卡器材突發故障,且影響全隊完賽。

7.2    不可上訴範圍

–          選手及全隊須於賽前確實瞭解所屬組別之賽道路線。若因自身認路疏忽,誤入其他組別賽道或走錯路線,其所產生之成績與罰則,一律不得提出上訴。

–          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對比賽造成之影響,不屬於可上訴範圍。隊伍不得以環境原因為由,申請更改成績。

7.3    上訴時限

成績以大會正式公佈時間為起算點,選手如有問題需於15 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,過時、進入下一輪比賽後不再受理。

7.4    舉證要求(由隊伍自行舉證)

–          上訴選手須自行提供影片、照片等證據,證明成績錯誤或器材故障。未附證據者,上訴逕予駁回。賽會不負責協助翻查現場錄影。

–          證據須為當場比賽現場拍攝之片段或照片。賽後補拍、網路截圖經二次加工、旁人口述證言等,均不視為有效證據。

7.5    上訴委員會

由賽事成績組組長、總裁判長及副裁判長三人組成仲裁小組,總裁判長擁有最終裁決權。收到上訴申請後,仲裁小組將諮詢該關卡之現場執法裁判,以核實比賽實況;整合所有證據及相關陳述後作出裁決。該裁決為終局判定,不得提起二次上訴或申請覆核。

8.        注意事項

8.1    賽事以隊際形式進行,全隊完成賽事方計算成績;若比賽途中有隊員受傷未能完成賽事,該回合不計算成績;

8.2    後備隊員僅可在每一回合開始前進行替換,不接受比賽中途替換;

8.3    參賽隊伍可自訂隊伍名稱及團隊服裝,但禁止使用任何涉及社會敏感議題或輿論爭議、帶有不雅用語、侮辱性或歧視性等之文字或圖案內容;

8.4    比賽期間僅可穿著平底運動鞋(如跑步鞋、訓練鞋),嚴禁穿著釘鞋、帶尖硬材質的鞋子;

8.5    為確保安全,參加者必須在良好健康情況下參加本活動。如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脊背或頸部不適、暈眩、懷孕或可能因激烈運動惡化的健康狀況,請勿參加;

8.6    參加者需自行評估健康狀態,主辦方不承擔因隱瞞病情導致的風險;

8.7    違反上述任一規定,主辦方有權取消資格,且不另行通知。

8.8    如有查詢,可致電體育局熱線2823 6363,或瀏覽體育局網頁www.sport.gov.mo。

附則: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及解釋活動規則的權利,如本章程如有不足之處,以主辦單位最後決定作實。

標籤

親子
澳門體育局

主辦單位

澳門體育局
電話
(853)2858 0762
郵箱
info@sport.gov.mo
Website
https://www.sport.gov.mo/zh/